以下是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 住院报销比例:
-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