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计算需根据已知参数选择不同方法,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一、质量转换法(适用于已知废气质量)
- 获取废气年排放总质量(单位:吨/年);
- 对废气取样并测定其密度(单位:kg/m³);
- 通过公式计算:
万标立方米 = (年排放质量 × 1000) / 密度 / 10000
(注:1000为吨转千克系数,10000为立方米转万立方米系数)。
二、排放速率与浓度关联法(适用于连续监测场景)
- 获取排放速率(单位:kg/h)、排放浓度(单位:mg/m³)及排放时间(单位:小时);
- 单位换算后代入公式:
万标立方米 = (排放速率 × 10⁶ / 排放浓度) × 排放时间 / 10000
(注:10⁶为kg转mg系数,10000为立方米转万立方米系数)。
三、浓度与标杆流量结合法(适用于固定排放源)
- 获取监测报告中的标杆流量(单位:m³/h)、排放浓度(单位:mg/m³)、年生产天数及日工作时间;
- 按公式计算年排放量:
万标立方米 = 标杆流量 × 生产天数 × 日工作时间 / 10000
(注:若涉及污染物总量计算,需乘以浓度并引入单位转换系数)。
关键说明:
- 标准立方米需基于标准温度(25℃)、压力(1个大气压)等参数换算;
- 不同废气类型需单独测定密度或浓度,不可直接套用通用值;
- 申报环保税时需注意数据口径与监测报告的一致性,避免单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