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术跨省医保通常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 备案条件: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方式: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为例,进入后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参保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参保地,同时做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的选择即可。
- 报销政策:
- 基金支付政策: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支付比例: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 20 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因故无法直接结算,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应根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采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并将医疗费用明细、诊断等就诊信息及时上传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持全国开展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线上办理试点。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也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