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金额由 基础养老金 和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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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退休时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值(如陕西省2023年为75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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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个人缴费基数之比的历年平均值(缴费基数/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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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满15年,越长越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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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 :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55岁为170个月,50岁为19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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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储存额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金额。
三、养老金总额计算
$$ \text{养老金总额}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四、示例计算(以陕西省数据为例)
假设某职工60岁退休,基础养老金为550.8元(如缴费基数8000元,社平工资4080元,缴费指数0.8),个人账户养老金为343.42元(个人账户储存额8万÷139个月),则每月领取养老金为: $$ 550.8 + 343.42 = 894.22 \text{元} $$
(注:实际替代率可能低于退休前工资水平)。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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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缴费指数 :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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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地区而异,需以退休地官方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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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1998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可能额外获得过渡性养老金。
以上计算公式和示例仅供参考,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当地政策、个人缴费基数等)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