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补助政策的新规,综合各地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特别扶助对象标准
-
基本条件
-
夫妻双方需同时满足:
-
女方年满49周岁(若男方未满49周岁则男方享受);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
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
再婚夫妻以符合政策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认定。
-
-
-
特殊情形
-
死亡家庭 :女方年满49周岁时,一次性补助金30000元(离异夫妇各15000元);
-
伤残家庭 :女方年满49周岁时,一次性补助金10000元(离异夫妇各5000元)。
-
二、补助标准
-
国家层面
-
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父母每人每月460元(共5520元/年);
-
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每人每月590元(共7080元/年)。
-
-
地方调整
-
提高标准 :如蒙城县将伤残家庭补助金从380元/月提高到620元/月;
-
特殊群体 :如上海市2022年7月提标后,伤残家庭补助金达620元/月(含省级财政支持)。
-
三、申报与发放流程
-
申报时间 :2024年9月至12月(部分地区提前至2023年底受理);
-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死亡证明等;
-
审核程序 :村(居)委会评议、乡镇初审公示、县级审核确认。
四、注意事项
-
政策差异 :农村与城市、不同省份标准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
退出条件 :受益人去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将终止扶助。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调整,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咨询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