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扶”)是我国为鼓励农村家庭遵守计划生育政策,针对特定条件的农村家庭实施的一项奖励扶助政策。以下是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详细解答:
一、奖扶对象及条件
根据相关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具体条件包括:
-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对于一方为农业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农业户口一方可以享受。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 年满60周岁。
二、奖扶标准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家庭,国家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扶助,具体标准如下:
- 独男或双女户:每年奖励960元(每月80元)。
- 独女户:每年奖励1200元(每月100元)。
- 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每年奖励1560元(每月130元)。
- 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且无子女家庭:每年奖励1800元(每月150元)。
三、奖扶程序
- 调查摸底:由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进行调查摸底。
- 本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 村级初核并公示: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核,并在村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 镇(街)初审:乡镇(街道)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进行初审。
- 市卫健委审核确认: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 省、市卫健委抽查审核:省级和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审核确认的申请进行抽查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退出机制:如果奖扶对象出现本人死亡、再生育或收养、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情况,将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
- 材料准备:申请奖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 办理时间和地点: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以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以上是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