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是南京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
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2023年及以后)
- 1.0-1000元(含):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55%,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60%,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100%非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40%,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45%,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50%,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5%
- 2.1000元-5000元(含):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0%,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5%,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100%非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0%,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5%,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5%
- 3.5000元-15000元(含):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5%,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5%,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0%,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100%非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5%,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5%,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0%,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5%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2024年)
1.门诊报销: 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和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报销50%,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30%;起付线为200元 大学生:在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报销60%,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40%;起付线为100元 80周岁以上居民:在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报销55%,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35%;起付线为200元
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2023年及以后)
- 起付标准:新门诊统筹方案不设起付标准。
- 支付限额:年度门诊费用限额由原来的3333元-1.2万元提升到1.5万元。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2023年及以后)
- 起付标准:200元
- 支付比例: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
总结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就诊金额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最高可达95%。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年龄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最高可达60%。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南京市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