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政策规定,社保关系在不同城市间的转移接续是允许的,但需按照一定流程办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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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延续 :需在转入地(石家庄)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原北京社保需处于中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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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满1年,且中断时间不超过2年。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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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凭证 :由原参保地(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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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申请材料 :包括身份证、离职证明、原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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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如户口本(若转入地要求)。
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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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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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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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单位已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可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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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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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家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账户开户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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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提交北京缴费凭证、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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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审核后,社保关系将转移至石家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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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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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时间限制 :若北京社保中断超过2年,需先在原参保地补缴满1年且缴费满12个月,才能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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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转移后,医疗保险可立即享受异地就医待遇,养老保险需1-3个月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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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期间重新就业,需先在石家庄参保,待原参保地社保结清后再办理转移。
五、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各地社保政策规定,社保关系跨省转移是法定权益,无需户籍限制。
综上,您之前在北京的社保可以转移到石家庄,但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并办理完整转移手续。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