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人在南京看病的报销情况,主要取决于其参加的医保类型(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以及是否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等。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相关信息:
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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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在南京未开通门诊统筹地区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年,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内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和参保地规定的级别报销比例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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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2%,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4%。
- 1万至5万元部分,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6%,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
- 5万元以上部分,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8%,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6%,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2%。
- 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一定比例执行,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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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政府举办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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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首次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但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 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起付标准按50%执行。
徐州人在南京看病的报销情况较为复杂,具体报销金额需根据实际就医情况和医保政策来确定。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同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是确保顺利报销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