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烟台生育津贴的补领时间,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补领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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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自 次月开始发放 ,通常在每月20日前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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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12个月的情况
若生育当月缴费未满12个月,需等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 自次月起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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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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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津贴,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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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需在分娩后60-180天之间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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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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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出院后可通过烟台医疗保障平台网上办理,审核通过后津贴自次月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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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需提交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等材料至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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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先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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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按时发放,可向医疗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2024-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