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办理手续需根据服务类型(居家托养、集中托养等)和机构性质(营利性/非营利性)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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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
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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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
服务场所所在地民政部门需在残疾人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法人资质、房屋产权证明等。
二、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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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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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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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乡居民低收入救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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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初审并填写申请表,提交至乡残联专干审核,最后由市残联审批。
三、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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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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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养对象: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等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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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条件:优先保障低保户、特困救助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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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残疾人证、第二代身份证、低保证明等。
四、特殊服务类型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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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托管机构 :需额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安全防范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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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托养服务 :需符合卫生部门规定并取得相关许可。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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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材料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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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天津)通过《天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结合当地最新政策执行,建议以当地残联或民政部门发布的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