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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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
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 800元 ,包含常规检查项目如B超、唐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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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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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报销额度为 2000元 (部分政策文件显示2500-3500元,可能与医疗机构级别或年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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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报销额度为 3800元 (部分政策文件显示4500-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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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津贴按顺产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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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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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定额报销 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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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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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埋植术/取出术: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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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手术: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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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通手术: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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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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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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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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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含15天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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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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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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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158天,生育津贴为8000 ÷ 30 × 158 ≈ 42133元。
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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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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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2400元 (部分政策显示3个月生育津贴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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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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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根据月份不同,定额补贴4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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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 300元 营养补贴和 700元 围产保健补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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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覆盖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及市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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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其符合规定的生育费用按 3500元限额的50%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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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规定假期结束,与工资一同计入职工账户。
以上标准综合了烟台市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