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唐山市医保制度在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共济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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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每年每人43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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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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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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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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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5-9年: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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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10-19年:11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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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20年及以上:14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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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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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额度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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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 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参保1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年累计最高达统筹地区限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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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需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报销比例与普通门诊一致。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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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共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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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在职50%,退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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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1600元,退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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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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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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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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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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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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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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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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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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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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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 起付标准15万元,支付比例92%,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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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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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贴 :怀孕4个月以上,产前门诊检查累计最高支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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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生育费用 :顺产最高支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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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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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平台停机安排
- 2024年12月31日19时至2025年1月1日15时暂停医保联网结算,费用需垫付后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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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整治
- 严厉打击“虚假住院”“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行为,追回骗取资金并罚款,情节严重者中止医保服务。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部门通知,调整就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