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政策规定涵盖了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政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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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与缴费
- 职工社保: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用。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失业保险。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下限为39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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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职工社保: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15%,个人缴纳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为5%,个人费率为2%(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8%,个人缴纳0.2%;工伤保险根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分别为0.2%、0.4%、0.6%、0.8%、0.9%、1.0%、1.2%、1.4%。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以第一档为例,缴费基数按所在市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24年佛山下限为3958元左右,不同区可能略有差异),缴费比例通常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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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 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 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待遇。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三类医疗机构1200元/次,二类医疗机构600元/次,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退休人员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760元。
- 失业保险: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
- 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当月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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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申领与使用
- 在佛山市居住(含户籍人口及流动人口)、就业,参加或曾经参加过佛山市社会保险(含职工社会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可以申领社保卡。首次办卡工本费由服务银行承担,不向个人收取;因办理挂失、人为损坏、变更卡面信息等业务需要补卡、换卡的收取20元/张。
总的来说,佛山社保政策规定了参保登记、缴费比例、待遇享受等多方面内容,旨在保障市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