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医保政策,赣州附属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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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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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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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8000元 :35岁以下18%;36-45周岁17%;46岁以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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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3000元 :35岁以下16%;36-45周岁15%;46岁以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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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封顶线 :35岁以下12%;36-45周岁11%;46岁以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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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比例
- 退休未满10年:12%;退休满10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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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2万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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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后报销比例: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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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不设起付标准,补偿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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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三级医院每次就诊限50元,处方药限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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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5000元起,超过部分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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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建议 :部分费用(如门诊特殊检查20%自费)可通过商业险补充。
以上信息综合了赣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报销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