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该法于1985年9月6日通过,并经过多次修正,最新一次修正是在2018年10月26日。
法律全文结构
该法分为六章,包括:
- 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和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规定了计量基准器具的建立和管理,计量标准器具的建立和管理,以及计量检定的要求和程序。
-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的要求和程序。
- 计量监督:规定了计量监督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计量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附则:规定了其他相关事项。
主要内容
总则
- 立法目的: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 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 计量基准器具: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 计量标准器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
- 计量检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器具管理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 计量器具新产品: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计量监督
- 计量监督职责: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
- 计量监督员: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执行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
- 违反计量法的行为: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未经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等行为。
- 法律责任:包括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最新修订和调整
-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期限延长三年至2027年10月22日,以深入推进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改革,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实施,对于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