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地医保买药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门急诊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 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2001年1月后退休)85%,退休人员(2000年12月前退休)90%。
- 二级医院: 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2001年1月后退休)80%,退休人员(2000年12月前退休)85%。
- 三级医院: 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2001年1月后退休)75%,退休人员(2000年12月前退休)80%。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 95%(原90%)。
- 二级医院: 90%。
- 三级医院: 85%(原80%)。
居民医保
门急诊报销比例:
-
70岁以上:
- 村卫生室: 80%(不计入起付线)。
- 一级医院: 70%。
- 二级医院: 60%。
- 三级医院: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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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岁:
- 一级医院: 80%。
- 二级医院: 75%。
- 三级医院: 60%。
-
19-59岁:
- 一级医院: 80%。
- 二级医院: 75%。
- 三级医院: 60%。
-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 一级医院: 80%。
- 二级医院: 75%。
- 三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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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 校内医务部门: 80%(不计入起付线)。
- 其他: 同中小学生待遇标准。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 90%。
- 二级医院: 80%。
- 三级医院: 70%。
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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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参照甲类药品支付: 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定额标准自负药品除外),参照甲类药品支付,全额按照医保规定支付,不用患者先付总额的10%,再按医保报销比例支付剩下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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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参保人员可以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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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区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社区门急诊报销比例提高到80%,部分退休人员提高到85%以上。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供更优质、更便利的基层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