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较新的非法集资案例:
- “红岭创投” 非法集资案:2009 年 3 月至 2021 年 9 月,深圳市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平等人利用 “红岭创投” 网上平台发行融资标的,累计向 48 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 1090 亿元。周世平还利用 “投资宝” 和 “红岭资本线下理财” 的实际控制人身份,集资诈骗逾 200 亿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世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 17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 山东泰通金服非法集资案:2024 年 3 月,山东泰通金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电新到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当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刘电新等犯罪嫌疑人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 700 余家公司,其中大量公司属于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仅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存在利用山东华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非法担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 上海 “云养牛” 非法集资案:2024 年,上海警方侦破一起以互联网 “云养牛” 为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雇佣客服及运营团队搭建网络平台,将 “云养牛” 项目包装成年化收益 6%-12% 的理财产品,通过拍摄宣传视频、开设线下讲座等方式,在线上线下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平台宣称的国外牧场根本不存在,视频和直播是剪辑包装而成,截至案发,共非法募集资金 5 亿余元。
- “拆豆豆” 平台非法集资案:2020 年初,闻春林先后成立上海建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彩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 “拆豆豆” 网上商品交易平台。在无启动资金且未获取融资的情况下,对外宣称有专业机构投资、公司能上市等,还设立多种奖项,吸引社会公众入驻平台,收取加盟费等。后平台设立 “越拆越低” 板块,形成资金池,累计吸收充值资金 30.98 亿余元,造成相关投资人损失。闻春林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余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七年刑期,并处罚金。
- 四川三台县农业旅游合作社非法集资案:2023 年 4 月,王某某在经营某农业旅游合作社期间,为扩大经营筹措资金,在三台县某居民楼内租赁房屋,设立集资场所,雇佣工人宣传,许以每月 2%-2.5% 的利息向 100 余名群众集资约 380 万元。投资人多为老年人,王某某前期通过支付利息获取信任,还请 “大客户” 吃饭,让其介绍客户。2024 年 5 月 28 日,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青海康养产业公司非法集资案:2021 年 8 月以来,王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伙同孙某某注册成立康养产业公司,以提供全国旅居和 “养老服务” 为幌子,采取打电话、发传单、推介会等多种手段,针对不特定老年群体公开宣传招募会员,并以年化率 12%-24% 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诱骗 300 余名老年人签订合作协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920 余万元,造成受害人实际损失 860 余万元。2023 年 9 月 26 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某某等 3 人一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西双版纳和普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7 年 8 月,谢某友、谢某福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某小区、普洱市思茅区某商业城开设门店,打着购买 “海博惠城” 或 “团乐网” 商品并注册会员后可获得返利现金的旗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购买虚拟产品,在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变相吸收罗某等 34 人资金共 49 万余元。2019 年 10 月,谢某友又在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以投资、回购 “广东半球牌净水器及陪护床” 可每天获取固定收益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宣传并敛财,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变相吸收刘某等 13 人资金共 27 万余元。最终,二人被抓捕归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 上海李某等人非法经营配资案:2015 年至 2022 年,李某、蒋某锋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 1:1 至 1:5 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二人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 7.4 亿余元,非法获利 1100 余万元。2024 年 8 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 江苏谢某平等人非法经营期货案:自 2023 年 6 月以来,谢某平、王某强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核准,在多个期货公司注册账户作为母账户,再将母账户拆分为数千个虚拟子账户,私自搭建期货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经纪业务,并收取交易费。截至案发,谢某平、王某强等人共发展客户 6300 余名,涉案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 8500 余万元。2024 年,谢某平等 29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安徽王某浩等人非法经营配资案:2024 年 9 月,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王某浩、黄某明在未获得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搭建场外配资平台非法经营场外配资业务。该犯罪团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招揽客户,并为其提供 3 至 10 倍杠杆配资用于炒股。截至案发,王某浩等人利用该平台招揽客户 4700 余人,提供配资 4.2 亿余元。目前,王某浩等 4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