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补发主要针对特定的人群,这些人群通常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退休,并且由于制度的变化导致他们的养老金待遇受到影响。以下几类人群可能符合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补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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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
- 在1992年(部分地区为1995年或199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工龄可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从而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 特殊经历人员,如上山下乡知青、退役军人等,也可能有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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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中人”身份: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属于“中人”,可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 根据退休时间的不同,补发比例也不同,例如2014年退休的人群按照10%的比例补发,逐年递增10%,直到2024年的补发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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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 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广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也有过渡性养老金的补发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补发政策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属于上述类别之一,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随着各地逐步完成养老金并轨,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确保及时了解最新的官方通知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