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婚姻介绍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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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 :需要有挂靠单位,并且该单位需审查同意并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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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办公场所 :必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该场所在2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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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 :需要具备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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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应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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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需要有3名以上熟悉民法典律、业务知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法人代表应有所在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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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必须制定并遵守符合法律、法规和婚姻管理政策规定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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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场所面积 :服务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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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婚介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得与其他中介行业或企业合署开展业务;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使用应规范;负责人具有中专或者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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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证明 :法人代表需要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连续3年内无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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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宗旨和项目 :婚介机构必须有明确的服务宗旨和服务项目。
建议在申请设立婚介机构时,详细阅读并遵守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