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广东缴纳社保后退休回广西的情况,以下是综合整理的解答:
一、养老金计算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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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组成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 $$
\text{每月领取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与退休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缴费工资及缴费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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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地选择
若退休后选择在广西领取养老金,计算将基于 广西的计发基数 ,而非广东的缴费基数。但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中间允许有空档。
二、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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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广东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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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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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 :由参保人或单位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办理缴费关系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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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广西社保部门收到广东发来的《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及参保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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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完成接续手续,通常需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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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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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广东期间存在欠费,需补缴后方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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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外的医疗保险需同时注销原参保地社保卡,并在广西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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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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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转移接续需在退休后60日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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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转移后待遇按广西标准计算,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无需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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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建议通过广东及广西社保局官网或线下机构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转移失败。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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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需同时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按广西当地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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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如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需根据就业地政策决定是否转移。
通过以上流程,您可以在退休后顺利将广东的社保转移至广西,并按广西标准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