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工程项目的审计金额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单项工程造价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 2.总造价达到100万元以上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金额标准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金额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项目类型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具体项目中,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审计金额的界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对象包括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投诉举报经查实的、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和省外入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工程造价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或总造价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通常需要接受审计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