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5年的最新规定,产假政策具体如下:
1. 产假天数
- 一孩: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可延长60天,总计158天。
- 二孩或三孩: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可延长90天,总计188天。
2. 陪产假
- 男方可享受15天陪产假,用于照顾产妇和新生儿。
-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常支付,不能减免。
3. 育儿假
- 在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各享受10天育儿假。
-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常支付。
4. 法律依据
上述规定主要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 女方产假延长的时间根据生育子女的数量有所不同,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或计算工龄。
- 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优惠待遇。
5. 其他注意事项
- 产假和陪产假从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
- 具体产假和育儿假的支付方式及条件,如是否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用人单位或当地劳动部门。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或其他细节,可以参考相关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