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5年产假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 一孩:国家规定98天基础产假 + 浙江省延长60天 = 158天
- 二孩、三孩:国家规定98天基础产假 + 浙江省延长90天 = 188天
- 特殊情况:难产(如剖腹产)或生育多胞胎,每例额外增加15天,按国家规定叠加计算。
二、产假计算方式
- 产假天数自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
- 产前可提前休假15天,计入总产假天数。
三、男方护理假
- 配偶生育后,男方享有15天陪产假,需在女方围产期和产假期间使用,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可一次性或分次使用。
四、其他配套政策
- 育儿假: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 社保补贴:企业为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女职工缴纳社保期间,可分别获得50%、70%、90%的社保费用补贴。
五、政策依据
相关政策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2025年最新调整文件,具体执行细则可咨询属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