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支出、保障及自主能力
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条件主要依据家庭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及自主应对能力四方面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收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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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计算12个月内人均纯收入(含工资性、生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减生产经营性支出),并与当地监测范围对比。收入可高于或低于监测线,但需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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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稳定性
若收入稳定且“三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持续有保障,可暂不认定为监测对象,但需通过村级评议严格确认。
二、合规自付支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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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大幅增加
因疾病、灾害、残疾等导致医疗、教育、住房等刚性支出显著增加,或因劳动能力下降、务工减少等导致收入减少而支出相对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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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困难
支出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如无法负担日常开销或突发重大支出(如疾病、事故)。
三、突出困难问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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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缺失
存在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问题,或饮水安全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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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风险
因灾、意外事故、产业失败、就业不稳定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
四、自主应对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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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恢复能力
依靠家庭自身资源(如储蓄、劳动能力)无法解决当前困难,或虽能部分解决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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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风险隐患
存在因健康、教育、就业等问题导致的持续返贫风险。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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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程序 :以家庭为单位,不设规模限制,综合评估后由村级组织提出初步认定建议,报乡镇审核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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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对象同步认定为监测对象,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村民可直接申请低保并同步认定。
以上条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精准识别真正需要帮扶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