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22天天高速各路段征地拆迁相关文件,补偿标准按不同区域及补偿类型规定如下:
一、土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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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段
- 农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补偿标准为52,775元/亩。
- 依据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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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段
- 土地补偿标准与安庆市区一致,执行皖政〔2020〕32号文件标准。
- 房屋拆迁补偿依据《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标准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政秘〔20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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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段
- 土地征收补偿按安徽省统一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具体标准未单独列明,但明确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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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与标准
- 住宅房屋:按确认的建筑面积,依据各地政府文件(如怀宁县政秘〔2020〕206号)确定补偿单价。
- 非住宅房屋(生产、经营、办公等):按评估机构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另按实际经营面积给予1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搬迁补助费:住宅每户补助2,000元;非住宅按实际面积给予搬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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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政策
- 怀宁县采取联排安置方式,每户安置用地不超过160平方米(含退红线面积)。
三、其他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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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 标准参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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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补偿
- 潜山市段:有主坟1,800元/棺,无主坟300元/棺。
四、实施主体与流程
- 征收主体:各路段属地政府(如怀宁县、潜山市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由乡镇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补偿流程需符合《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操作规定。
说明
上述标准为综合各路段公开文件整理,实际执行以省级批复及最终征地红线图为准。涉及争议的补偿问题(如安置面积限制等),需依据《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