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报销条件
- 1.女职工: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报销所需资料
1.女职工: 医保卡/社保卡 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医疗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结婚证 生育状况证明 《第一胎生育证》 出生医学证明 出院记录 费用明细清单 本人就医证卡 原始发票 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报销流程
1.本地生育: 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到生育定点医院登记,产检及住院费用全部在医院直接减免,直接报销
2.异地生育: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武汉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标准
1.产检费用: 700元,首次产检限额185元
2.分娩医疗费用: 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门诊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 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500元。
办理时限
- 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资料到单位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生育津贴待遇申领需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建议直接联系武汉市医保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