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 报销条件
- 符合政策生育、引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女职工生育、引流产时,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 生育前6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其配偶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其配偶可享受男职工生育补助金待遇。
-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待遇按失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 已享受居民医保生育报销待遇的,不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 报销材料
根据不同的情况,报销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
女职工生育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 单位介绍信。
-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费收据原件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 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 有生育并发症者,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及出院记录。
女职工引、流产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 单位介绍信。
-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未生育者需持《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未领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原件。
- 医疗费收据原件。
-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 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医院病案室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 单位介绍信。
-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手术费收据原件。
-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 病历复印件。
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待遇所需材料:
- 单位介绍信。
- 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 未生育者需持《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费收据原件。
- 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 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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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报:
- 除市中区、章丘区、平阴县、商河县以外,其他区、县及市属以上参保单位均在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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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 经审核后,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并已打印结算单的,直接通过职工社保卡金融区按月发放。发放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
4. 报销地点
- 市中区:市中区政务中心,地址:英雄山路8号。
- 其他区、县及市属以上参保单位:济南市政务中心2楼生育保险窗口,地址:济南市站前街9号。
5. 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费用: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出院时与生育医疗费用一并报销。
- 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除个人负担外,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 职工引流产:
- 怀孕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
-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
- 取放环:普通350元;嵌顿住院2000元。
-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女方无生育险):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以上就是济南市生育保险报销的详细流程和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