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社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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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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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慢性病支付条件的认定后,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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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儿科、中医科三类专科疾病门诊,在二级医疗机构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即65%),三级医疗机构增加10个百分点(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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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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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起付标准800元,第二次600元(含特殊门诊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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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1400元后,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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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起付后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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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0元起付后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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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800元起付后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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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三级医院800元起付后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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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覆盖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和慢性病门诊自付部分及特定药品费用,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额度分段。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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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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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标准100元,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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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专科疾病门诊(精神科、儿科、中医科):二级医疗机构65%报销,三级医疗机构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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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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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二级及以下),800元(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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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1400元后,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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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起付后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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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0元起付后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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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800元起付后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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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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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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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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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3年调整内容,具体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