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相关规定,添加一笔费用时不计取规费税金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不进入正式工程结算造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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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结算范围的费用
若某项费用未包含在工程正式结算造价中,例如临时设施费、试验检测费等,通常不计入规费和税金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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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规发票的费用
仅凭口头协议或非正规票据确认的费用,因无法证明实际发生额,按规定不计入计费金额。
二、特殊计费规则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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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
设备进入结算造价时,仅计算税金,不计算规费。例如,安装工程中的设备费用、甲供主材等均按此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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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中的规费
安装工程的规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取基础,不单独计算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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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单中的明确约定
现场签证单若以综合单价或综合费用金额表示,并明确标注“不再计算税金”等字样,则直接进入税后造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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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且暂不计入规费税金,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项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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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风险 :即使符合不计取条件,若通过虚假票据等手段规避规费税金,仍属违法行为。
总结 :费用是否计取规费税金需结合是否纳入结算、是否开具发票、费用类型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