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计算起始时间,主要取决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具体政策规定。以下是对养老金个人账户计算起始时间的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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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全国大部分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多数地方是在1996年1月1日。这是因为国务院在1997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并明确要求建立个人账户,其中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11%(本人缴费的8%加上企业缴费部分划入的3%)。
- 特殊情况:对于国有企业的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从1986年开始,到1996年1月1日建立个人账户,相差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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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职业年金(可视为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建立。在此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而非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计算起始时间因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为1996年1月1日;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则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建立职业年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