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已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下是具体政策的详细说明:
1. 政策背景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并促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决定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 医保支付范围
人工耳蜗:
- 集采中选的人工耳蜗按照乙类管理,医保支付限价为每套32400元,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 集采非中选的人工耳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电子耳蜗植入术:
- 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3. 报销条件
- 参保人员需符合医保报销条件,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 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的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且相关费用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4. 实施时间
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2025年3月1日以来已住院并结算的相关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手工报销。
5. 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在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术前,建议提前咨询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报销流程,可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访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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