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个人养老金的缴费和账户管理
-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
-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
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出国(境)定居;
-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养老金的继承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上限为每年12000元,这部分资金将进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个人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