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院及以上医院” 是指医院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医院。
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按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分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级别,共三级十等。具体如下:
-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住院床位总数一般为 100 张至 499 张,需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等多个临床科室以及药剂科、检验科等医技科室。二级医院能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可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服务,满足区域内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住院床位总数在 500 张以上,科室设置更为齐全,设备更为先进,技术力量更为雄厚。三级医院主要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二级医院中的二级甲等医院在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医疗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水平和规模;二级乙等医院次之,在医疗条件和服务能力上相对二甲医院稍弱。三级医院中的三级甲等医院是最高水平的公立医院之一,代表着该地区乃至全国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三级乙等医院整体实力相对于三甲医院有所差距,但也属于高水平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