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企业现金支出的限额要求如下:
一、单次现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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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标准
- 日常交易:单次结算金额超过1000元的支出,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本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 零星支出:1000元及以下的零星支出允许使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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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例外
-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支付差旅费等特殊情况,若需全额现金支付,需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
二、大额现金交易监管
对于大额现金交易,需关注以下额外限制:
- 单笔交易超过5万元的现金支付(如公转私),可能触发反洗钱监管要求。
- 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元或私户跨境转账超过20万元(境内50万元),需遵守资金监管规定。
三、企业合规建议
- 优先非现金结算:大额支出应避免现金交易,采用电子转账等可追溯方式。
- 完善内部制度:明确现金使用范围(如工资、津贴、差旅费等),并设置单张发票或同类发票累计金额上限(如部分单位规定单张发票超5000元需转账)。
- 特殊审批流程:对确需大额现金支付的场景,需保留银行审核记录。
注:上述1000元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全国性标准,部分单位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更严格的内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