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我的分析,库存现金限额的具体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而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银行的要求来核定的。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1.法规规定: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对于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 2.具体金额:有些资料提到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也有资料提到,单位的库存现金通常不应超过5万元,具体限额由公司的日常开支需求决定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报表里的库存现金过多可能会带来税务风险,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上限
- 3.核定程序: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程序一般是: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银行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规定来核定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3000元或5000元的标准,而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银行的要求来核定的。如果您的企业需要具体的库存现金限额,建议与开户银行进行沟通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