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结算起点1000元是否仍然适用?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结算起点目前仍定为1000元。这一规定自1988年发布以来,至今未作修改。
现金结算起点1000元的含义
- 定义:现金结算起点是指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可以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的最低金额。根据规定,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金。
- 适用范围:
- 职工工资、津贴
- 个人劳务报酬
-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支付方式
- 对于超过1000元的支付,单位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 如果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支付现金。
现金限额与现金结算起点的区别
- 现金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的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
- 现金结算起点:是指可以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的最低金额。
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现金限额是单位可以保留的现金最高额度,而现金结算起点是可以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的最低金额。
现金结算起点1000元目前仍然适用,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应当遵守这一规定,合理使用现金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