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付是否需要挂往来账户取决于具体交易场景和会计处理需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无需挂往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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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用化处理
当现金支付属于即时的费用支出(如购买食材、办公用品等),且不涉及后续结算时,可直接计入相关费用科目。例如:
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等
贷:库存现金 -
小额零星交易
根据现金结算的定义,单位与个人之间或转账结算起点金额以下的交易,可直接使用现金完成收付,无需通过往来科目过渡。
二、建议挂往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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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交易对象
若与特定供应商或客户存在多次资金往来,为便于追踪资金流动和核对账目,可通过“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科目记录,后续支付时再冲销。 -
权责发生制要求
在已确认费用但尚未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如暂估入账),需通过往来科目体现负债,待实际支付时再结转。
三、注意事项
- 合规性要求:无论是否挂往来,均需确保交易凭证(如发票、收据)完整,并符合税务和会计准则。
- 管理需求:挂往来可提升账目清晰度,但会增加核算复杂度,需根据企业实际管理需求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