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参保缴费要求
- 连续参保时长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6个月 ,从缴费满月的次月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欠费处理
若单位欠缴超过6个月,需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从补缴次月开始恢复待遇;欠费在6个月内的可补缴后补发。
二、报销时效
- 费用结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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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 :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时当场报销,无需事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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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育相关费用 (如流产、引产等):需在生育后 12个月内 提交材料报销。
- 申报时间限制
- 生育/手术后 :需在 90日内 向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提交报销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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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终止妊娠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限额或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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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内容 :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与住院费用同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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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生育证(或准生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实际操作流程,确保符合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