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延迟退休改革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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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的男职工,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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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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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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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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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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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养老金计发
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体现“多缴多得、晚退多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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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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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15年最低缴费年限的,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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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可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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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照顾
- 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50-55周岁女性参保人员,可申请在50-55周岁之间退休。
三、实施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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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2025年1月1日,男职工和原55岁女职工开始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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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2030年1月144日(即2027年7月1日),最低缴费年限提高至20年。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官方渠道使用“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测算个人退休时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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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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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如副处长级及以上)可能参照执行60岁退休年龄。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