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不仅可以在深圳使用,也支持异地就医,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应手续。以下是具体使用规则:
一、异地使用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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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需备案人群: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有效期:首次备案后默认长期有效,无需重复办理。
- 备案渠道: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医保局官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办理,或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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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要求
- 需选择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
二、异地使用范围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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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使用
- 普通门诊:需提前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康中心),非定点机构无法使用深圳医保。
- 慢特病门诊:2022年起支持异地直接结算,但需符合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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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使用
- 备案后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住院费用中90%可记账。无需额外操作,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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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自2024年1月12日起,深圳医保可在跨省、省内联网药店直接结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但需通过扫码或读卡器结算,不支持POS机刷卡。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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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 备案后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深圳本地一致,但未备案临时就医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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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限制
- 二档参保人:异地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仅限门诊特定病种(52种)按目录报销。
- 个人账户使用: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为记账式管理,异地购药需通过电子凭证或读卡器,不支持POS机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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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与报销
- 在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深圳后凭票据和病历材料申请报销。
四、操作建议
- 提前备案: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备案,确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确认定点机构: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当地联网医疗机构。
- 携带凭证:优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避免实体卡损坏或系统故障影响结算。
综上,深圳医保已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异地使用,但需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身份提前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