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委托要求如下:
一、申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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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导申报
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单位需负责提交生育证明、职工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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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委托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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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未就业,其配偶可代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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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也可委托配偶、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合法委托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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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申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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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材料 :需提供职工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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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限制 :委托他人代办时,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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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出院后每最早1日至15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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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津贴先计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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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如青岛市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审批表)。
综上,单位可以委托职工本人或其合法委托人申领生育津贴,但需符合委托程序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