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备案的最迟时间因地区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规定:
- 广东省:在广东省,申请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的参保人,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 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经核准后,自申办之日起生效。
- 河北省:女职工需在妊娠 90 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结婚证、生育登记卡(证)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收到材料后 30 日内,持材料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 淮南市:怀孕满 28 周后可进行生育备案,提供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结婚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件等材料,线上可登录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 小程序办理,线下可至淮南市政务中心或田家庵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为确保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建议孕妇在怀孕后尽快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备案时间和流程要求并及时办理。以珠海为例,职工怀孕后应选定一家生育定点机构作为产前检查费用结算机构。市内职工及已办理生育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因特殊事由确需变更产前检查机构的,应当持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