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备案
1. 备案条件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生活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 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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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 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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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 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市民服务中心以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理。
3. 备案资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根据不同人群,可能还需要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资料。
二、异地就医结算
1. 直接结算
- 备案成功后,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结算。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的原则。
2. 手工报销
- 未备案或来不及备案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报销资料包括:住院发票原件、清单原件、病案首页、出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参保人医保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等。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急诊抢救
- 急诊抢救费用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2. 门诊慢特病
- 具有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在门诊慢特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
3. 回参保地就医
- 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均可享受医保待遇,无需取消备案。
以上就是武汉异地就医报销的详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