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满足资质、提交材料、通过审核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提交完整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 基本资质
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批准文件,且机构类型需符合医保定点要求(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 运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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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运营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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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不少于1名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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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张床位以上的机构需设立医保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
- 管理制度
需建立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等,并配备医保管理人员。
- 信息系统要求
需符合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标准,实现就诊信息实时传输。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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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价格需低于同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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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申请材料
- 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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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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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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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大型设备需单独标注)。
- 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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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门诊、住院人次及费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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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运营指标。
- 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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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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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 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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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花名册、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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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劳动合同。
三、申请流程
- 自愿申请
医疗机构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 初审与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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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材料审核(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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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复审(3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
- 现场评估与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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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现场验收、专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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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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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规划 :需符合当地医疗机构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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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 :药品、诊疗项目价格需接受医保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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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合规 :需定期提交运营报告及合规证明。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获取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