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补缴政策,补缴一个月社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单位补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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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单位渠道补缴
若社保断缴由单位原因(如未按时缴费)导致,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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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深圳社保局官网(hrss.sz.gov.cn)或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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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子税务局或@深税小程序,在社保业务模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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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单位客户端功能菜单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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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材料要求
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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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保证明、公章、支票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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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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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财务记账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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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计算
当月欠费按正常缴费额收取,次月补缴的从欠缴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
二、个人补缴(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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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自主补缴
若因个人原因(如离职后未重新就业)导致断缴,需自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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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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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但无法要求单位补缴少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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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缴机构
可委托社保代缴机构办理,需支付服务费:
- 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及补缴时间段工资表、财务凭证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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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无严格时间限制,但建议尽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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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承担 :补缴前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补缴后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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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通过深圳税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按月申报缴费。
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补缴,若单位不配合,可向社保局或税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