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使用医保报销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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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 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以及同属一家结算医院的社康就医。
- 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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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
- 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
- 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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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
- 参保人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 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 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常住内地备案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范围
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主要看医保目录,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即“三个目录”。
- 属于“三个目录”内的费用,可以按医保规定报销。
- 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费用,基本医保不予报销。
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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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住院报销:
- 出院小结。
- 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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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费用报销: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原始收费票据(原件)。
-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 申请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
报销流程
市内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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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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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 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 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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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完成: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市外就医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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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材料预审申请:
- 进入“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办事”→“医保报销”,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点击“报销材料预审”,填写资料上传后,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填写资料上传后,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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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材料:
- 参保人将材料邮寄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指定部门(邮寄地址将发送短信告知),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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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
- 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4%,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2%,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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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档参保人:
- 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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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
- 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
-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支付比例为95%。
以上就是深圳医院用医保报销的详细流程和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