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陪产假(即护理假)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陪产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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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护理假
男方依法享受护理假 15天 ,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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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因特殊疾病、非因工负伤等情形需要延长护理假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可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二、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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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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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产假/护理假天数×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
三、其他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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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职业发展
产假、护理假期间不影响职工的岗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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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配套
父母双方每年各享有 10个工作日 育儿假,用于子女0-3岁期间的照料,假期工资同样照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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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与生育假合并 :婚假15天与生育假180天合并计算,总假期为19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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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如难产、多胞胎等,可依法增加产假天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以上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全省范围。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执行,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