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医院 95%,二级医院 85%,三级医院 75%。
-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转诊转院或非急救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一级医院 75%,二级医院 65%,三级医院 55%。但异地就读的学生除外,其报销比例按市内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居民在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时,需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内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 200 元,二级医院 400 元,三级医院 800 元,市外医院 1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