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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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确诊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通常为180天)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已缴纳的保费作为重疾保险金,理赔后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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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后确诊 :如果在等待期后确诊,保险公司给付两倍的基本保额作为重疾保险金,理赔后合同所承担的重疾保险责任终止。如果是在缴费期限内罹患重疾,后续的保费将被豁免,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 身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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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身故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赔付已缴纳的保险费用作为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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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如果是在其他情况下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三倍的基本保额作为身故保险金。如果之前已经给付过重疾保险金,保险公司会按照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理赔后合同终止。
- 高残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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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高残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给付已缴纳的保费作为高残保险金,理赔后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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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如果是在其他情况下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给付三倍的基本保额作为高残保险金。在赔付高残保险金之前,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给付的重疾保险金。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病或意外住院治疗,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 除了重大疾病外,合同可能还包含一些特定疾病的保障,例如某些较轻的疾病或早期癌症。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患有这些特定疾病,保险公司也会给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
- 豁免条款 :
- 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后续的保费将被豁免,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保单中的保险责任部分,了解具体的保障范围和条件,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